1.招标条件
莲桥街地块(暂定名)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备【2010】34号批准建设,项目招标人为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,建设资金:自筹,项目出资比例为100%。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Ⅰ标段的景观绿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。
2.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莲桥街地块(暂定名)工程东至小沙泥街,南至灵桥路,西至开明街,北至大沙泥街。
莲桥街地块(暂定名)工程Ⅰ标段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6500平方米,本次招标范围为Ⅰ标段景观绿化工程施工。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2409871元。质量要求为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。本工程工期要求为100日历天。
本工程为一个标段。
3.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。
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。
信誉要求:根据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重点[2006]115号文件关于《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和公示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无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;2010年1月1日至今,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。
投标人应在2013年3月7日16时之前,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《检察院查询申请函》填写完整并盖单位公章(附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)交至(或快递至)招标代理人。未按规定提交《检察院查询申请函》的投标人,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。
其它要求:在《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》“信用评价信息”中信用等级为C级或D级的企业,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。
3.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3.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。
4.招标文件的获取
4.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13年2月19日至2013年2月25日(法定公休日、法定节假日除外),每日上午9:00时至11:00时,下午13:30时至16:00时(北京时间,下同),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,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)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。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,售后不退。
5.投标文件的递交
5.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3日9时00分,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,具体房间详见电子指示屏幕)。
5.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6.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宁波日报上发布。
7.联系方式
招 标 人: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
招标代理人: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
地 址: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六楼
邮 编:315042
联 系 人:秦元根、王灿
电 话:0574-87686672、 0574-87686781
传 真:0574-87686776